邓律师在香港大学分别获取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律专业证书。于2007年,邓律师在香港取得事务律师执业资格。
除处理一般法律事务外,邓律师主要是一位诉讼律师(民事及刑事),尤其专注于有关物业的诉讼(例如:逆权侵占、地役权案件、涉及中国传统法律的新界土地争议、以及业权争议及土地转易程序所衍生的诉讼)。邓律师曾代表客户出席各级法院的聆讯:以代讼人身份,出席不同的非正审申请(包括在上诉庭面对单一上诉庭法官的内庭聆讯)、交付拘押令的公开聆讯、就无争议的遗嘱认证事务约见聆案官的聆讯、根据精神健康条例(第136章)申请委任受托监管人的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席前聆讯、离婚诉讼、在裁判法院进行求情陈词的聆讯、以及处理法定组织的纪律聆讯;并且以事务律师身份,到庭参与审讯(包括涉及性罪行的审讯)。邓律师亦是一名婚姻监礼人。
邓律师同时参与香港的公职服务,包括出任法定委员会委员、及为非政府机构服务。在2016年至2022年期间及在2019年至2025年期间,邓律师分别为儿童死亡个案检讨委员会成员及上诉委员会(房屋)的委员。自2017年起,邓律师为社工注册局纪律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成员,现在亦为伊利沙伯女王弱智人士基金理事会的成员、人士登记审裁处的审裁员,以及监护委员会的成员。邓律师在2025年卸任香港耀能协会的名誉法律顾问一职后,现担任香港耀能协会的副主席,及为香港耀能协会罗怡基纪念学校的校监。此外,邓律师亦不时应邀在法律讲座中演讲,包括在一场由地产代理监管局举办的研讨会中就村屋买卖担任其中一位讲者、及为路德会茜草湾长者中心就有关订立遗嘱的应注意事项担任讲者。自2025年起,邓律师获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邀请担任模拟法庭的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