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律师于2001年获准在香港执业。
严律师在家事法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包括离婚,分居,司法管辖权问题,与儿童有关的监护权和纠纷,包括将儿童从香港带走,配偶和子女的财务安排,以及根据《未成年人监护条例》(香港法例第13章)之申索。 严坤颖律师就婚前和婚后协议拥有专业经验, 尤其是涉及高净值个人。
严律师曾在不同教会就平安三宝(遗嘱、持久授权书、预设医疗指示)举行讲座,并一直为客户提供遗嘱和持久授权书的建议。
严律师是香港调解认证协会有限公司(HKMAAL)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的认可家庭调解员,及婚姻监礼人。
除家事法外,严坤颖律师在诉讼和仲裁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包括股东纠纷,商业合同纠纷,商业协议执行,司法覆核,公司清盘和破产事宜。
严律师在律师纪律审裁处案件方面有相当的经验。
此外,严律师亦曾接受客户指示参与廉政公署,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警务处及香港其他监管机构的调查及被起诉工作。
严律师现为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及房屋委员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的委员。严律师是禁毒领袖训练学院的法律顾问。
严律师为《家事诉讼程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草拟本及家事法程序改革的个人意见者,为家事法程序作出贡献。
严律师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师友计划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