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國昌

彭先生代表國際投資銀行、企業、投資管理人和投資者團體,處理各類交易事務。他擁有豐富的經驗,涵蓋資本市場交易、首次公開募股(IPO)、投資基金、私募股權、TMT(科技、媒體及電信)、房地產基金,以及跨境的併購、合資與策略聯盟。

彭先生現擔任數支私人投資基金(包括有限合夥基金(LPF)和開放式基金公司(OFC))的諮詢委員會主席。彭先生為一家在美國紐約納斯達克上市的科技公司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INED)候選人,該公司專注於雲端運算、物聯網(IoT)及數據中心服務等領域的先進解決方案。他同時擔任初創企業的非執行董事會顧問,包括致力於將人工智能技術與傳統實踐相結合的企業,以及一家日本電子商務平台提供顧問服務。該企業由多位曾任職於騰訊、思科(Cisco)、微軟等領先科技公司以及知名大學的專業人士共同創立並領導。

在加入本律師事務所之前,彭先生曾於領先的國際顧問公司、美國律師事務所及香港知名的TMT集團工作。他曾擔任一家金融集團的董事總經理,主要負責資產管理、財富管理、證券、期貨及商品業務,該集團為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全資擁有。此外,彭先生曾擔任香港主板上市公司的集團首席法律顧問,並且是中國內地一家初始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億元的私募股權基金的創始董事。

彭先生在私人執業及內部法律顧問領域累積的深厚經驗,涵蓋以下領域的法律諮詢:

  • 協助一家領先的TMT集團發行3億美元零息擔保票據,由德意志銀行擔任唯一帳簿管理人和主承銷商,並由Linklaters、Clifford Chance及Conyers Dill & Pearman擔任法律顧問;
  • 協助一家領先的TMT集團向機構及/或專業投資者建議發行以美元計值的優先無擔保票據,本金額合共高達2億美元,並由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擔任聯席唯一帳簿管理人及主承銷商,由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 AG)、澳新銀行(ANZ)及渣打銀行(香港)擔任聯席協調人;
  • 與一家領先的TMT集團達成無線網絡容量共享協議;
  • 協助一家領先的TMT集團以有限合夥人身份參與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 L.P.(「CBC Fund III」),基金的總資本承諾額為5億美元,主要投資於中國TMT行業的領先企業,包括消費者互聯網、企業互聯網和信息基礎設施。該TMT集團承諾了部分資本作為其投資;
  • 協助一家領先的TMT集團以24.3億美元收購最大的無線服務供應商後的交易及重組安排提供法律諮詢;
  • 為「Genius Brand」的結構提供建議,該品牌由合資夥伴和記電訊共同出資50%/50%建立4G網絡,並就後續交易涉及的額外容量和基本容量付款原則提供建議;
  • 協助收購一家香港主板上市公司,交易總額達6億港元,以及對其所有已發行股份可能進行的無條件強制性全面要約提供建議;
  • 為瑞銀(UBS AG)在香港的IPO和國際配售提供法律服務,涉及中國最大的廢金屬供應商之一,市值達51.8億港元,根據144A和S規則進行;
  • 就境外封閉型基金及人民幣基金結構進行普通合伙人投資,以實現2億美元資本承諾為目標;
  • 協助一家私募股權公司,涉及潛在收購哈爾濱中國國有資產的大部分股權,估值達3.5億人民幣;
  • 為VoDone(股票代碼:82)提供法律建議,收購一家提供移動影音廣播及互動視頻服務的中國領先私營企業;
  • 協助蒙古合資集團(北中部蒙古最大的鐵礦石礦場擁有者和運營商之一)與摩根大通(JP Morgan)合作進行2億美元可轉換債券的資本融資;
  • 為中糧集團(中國主要的加工農產品生產商和供應商)提供上市前安排的建議;
  • 為迪拜一家能源公司與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CNOOC)的潛在合資企業提供建議,CNOOC為中國領先的石化企業;
  • 為中國工商銀行向一家香港大型廣播公司提供1.43億美元的定期貸款融資,並在其首次公開發售前進行重組,當中涉及一項估值達7億港元的物業轉讓;
  • 代表摩根士丹利亞洲(Morgan Stanley Asia)就有關一家泰國資產管理公司的調查及爭議處理海外反腐敗法(「FCPA」)的反賄賂條款事宜;
  • 為多項著名私募股權基金擔任代表,基金包括Axiom Asia Private Capital Fund II, L.P., 紅杉資本(Sequoia Capital)、Broadline Capital LLC、Flag Capital Management, LLC、Galaxy Fund、Galaxy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Galaxy China Special Situations Fund SPC、Galaxy China Deep Value Fund和Phoenix Property Investor Funds;
  • 就潛在收購一系列位於中國的物業(包括酒店、商場及商業大廈)引進戰略合作夥伴、美國和歐洲基金公司、Deka Immobilient Investment及Prime Income Asset。

彭先生於北京清華大學獲取法學士學位,並分別於香港大學建築學院及法律學院獲取碩士學位。彭先生擁有英格蘭及威爾士和香港的律師資格。

彭國昌
顧問律師
電郵:ericpang@rsl.com.hk
電話:2901 2500
Categories:
Clients:
Tags: